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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上半年绍兴中院公开招聘司法雇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26-01-09
  • 根据《浙江法院司法雇员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经有关部门同意,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4名(为劳务派遣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年满18 周岁,大专、本科学历不得超过 35周岁(1990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 40周岁(1985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三)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或绍兴地区缴纳社保满1年。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1月19日16:00。注册并登陆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xrlwb.zfoline.net)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7-87311731;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575-88019689、0575-88580408。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1月20日12:00。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6年1月13日9:00—1月19日16:00)内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初审,但已超过网上报名期限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若同一岗位的需求人数和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最低未达到1:3,则视情核减或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在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org.cn/)上公布。岗位被核销的,已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此时间段内仅限此类考生修改报考岗位信息。
    (四)考生参考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21日9:00至2026年1月23日16:00前往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xrlwb.zfoline.net)2026年度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笔试“笔试参考确认入口”选择是否参加本次笔试,确认参加后方可进行后续准考证打印环节,超过规定时间不确认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经笔试参考确认的应聘人员,于2026年1月28日9:00至2026年1月30日9:00至绍兴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xrlwb.zfoline.net)2026年度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纸质准考证,并严格遵守准考证上各项注意事项,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六)考试(笔试、机考)、面试及资格复审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机考)。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
    (2)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视情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非绍兴市户籍的提供绍兴地区社保缴纳凭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试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招录结束后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八)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须在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被录用人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六、其他事项
    (一)工作经历计算至2026年1月19日,户籍以2026年1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月19日,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逾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75-88019689、0575-88580408。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七)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
    1. 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www.sxrc.org.cn);
    2.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sxcourt.gov.cn/,法院公告)。
    (八)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电话:0575-88580599;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575-88589830,举报邮箱:sxzyjjjcz@163.com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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