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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6-04-14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国际商贸名城义乌,是以培养工商贸易学科人才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部分教学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9名。具体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教学岗)》(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3.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学院统一调配,愿意承担教学以外的工作(如班主任、公寓辅导员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 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平台报名。应聘者登录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专栏(http://rsc.ywu.cn/gkzp)填报岗位,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如学历、学位、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其中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一周内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公布。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2016年5月16日到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望道楼217A)上交个人详细简历一式三份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如合格应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专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为: 2016年5月23日。


      形式: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主要采用试讲形式进行,具体的测试内容另行公告。


      成绩评定: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者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环节,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


      (三)综合能力测试


      时间:2016年5月24日。


      综合能力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体检


      考核总分计算:将专业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 。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综合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公示7天。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留学人员不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攻读硕士、博士的学制时间不视作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指定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wrl.gov.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w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报名等具体问题,请向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


      地址:义乌市学院路2号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22000)


      联系人: 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380355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义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


      2016年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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