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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招聘合同制执法管理辅助人员公告(50人)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8-11-19
  • 为切实加强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根据工作需要,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站前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管理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执法管理辅助人员50人(男45人、女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执法管理辅助人员的义务。

    2.具有金华市户口(以2018年10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不低于158cm,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高中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律或计算机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志愿者时数100小时以上者。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2.其他不宜从事执法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1月16日0时—11月20日17时。

    2.地点:浙江金盾保安服务公司三楼325室(金华市二环北路1339号)。

    3.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符合各类优先招聘情况的凭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4.报名联系电话:82165001,17757916767(胡先生)

    (二)资格审查

    市站前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治安处罚法》基本的常识内容和有关执法行为规范要求。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市站前办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试。

    3.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2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对象。

    (五)基本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及要求:10米×4往返跑(男≤14秒、女≤15秒)、引体向上(男≥3个)、仰卧起坐(女≥35个/3分钟)。

    3.基本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市站前办确定,费用由市站前办承担。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结果只对本次招聘有效。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市站前办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地点公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站前办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二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执法管理辅助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年收入参照交警协辅警人员薪酬标准(6-7万元/年),并进行动态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报考、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或考察达不到相关人数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定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四)咨询联系电话: 82310122。

     

    金华火车站站前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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