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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6-04-12
  •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省粮食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负责对各个环节粮油质量进行检验;本省粮油产品受农药、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调查及粮油品质的测报工作;本省粮食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省内粮油的质量检验和质量争议的仲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粮油质量检验员1人,为管理岗位,主要承担粮油产品抽样、检验等工作。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并符合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等专业;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0日后出生)。有粮油质量检验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但应确保在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本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30%、技能测试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内。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使用试卷的类别为A类。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6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和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和技能测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及可证明其具备招聘岗位偏好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专业能力、岗位的适应性等。


      技能测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考查内容为粮油检验专业技能。


      面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一次性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zjlyzjzx.com);


      2、省粮食局政务网(http://www.zjls.gov.cn);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省粮食局及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粮食局(人事处): 0571-85773019。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27829。


      单位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8号;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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