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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招录计划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1-30
- 2012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
体能测试和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2012年温州市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工作安排,定于2012年11月1日对笔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11月1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地点:温州市医学院学院西路校区内(温州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边)
二、体能测评
笔试入围的考生先参加体能测评。体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除第三项体测项目“纵跳摸高”可以测试三次外,其他两项只能测试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所需衣服、运动鞋请事先准备。
三、资格复审
体测达标后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请携带单寸同底免冠近期彩色照片4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招录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相应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证明;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均通过的,根据《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并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其他
请各位考生及时查阅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信息栏(www.wzhrss.gov.cn)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专栏(http://zf.zjks.com/)。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公安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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