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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衢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录用教师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1-29
  •   衢江区2012年公开招聘录用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共衢江区委办公室、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08]70号)、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衢江区监察局《关于印发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招聘学科 人数 其中 招聘学科 人数
       中学语文 3 衢州三中2人  
    小学语文 9   山区库区小学语文  9
    小学数学 2   山区库区小学数学 2
    中学英语 2 衢州三中1人  
    高中地理 2 衢州三中1人  
    高中生物  1 衢州三中1人  
    小学科学 5   山区库区小学科学 2
    初中科学 1   山区库区初中科学 1
    中小学音乐 4   山区库区中小学音乐 2
    中小学美术 5   山区库区中小学美术 1
    中小学体育 5   山区库区中小学体育 1
    中小学信息 5    
    幼儿教育 6        /  
    特殊教育 2        /  
    小计 52   小计 18
    总计 70

    为加强山区库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山区库区学校(上方镇、湖南镇、太真乡等学校)教师实行定向招聘。定向招聘按照“定向报名、统一考试、单列录用、定向聘用”原则进行,招聘程序及办法与其他学科同。如开考比例不足,招聘计划可在相同学科内调整。
    二、招聘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学科应与教师专业资格相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②具有相应教师资格、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③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生源、已取得相应的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④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生源、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⑤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应具有特殊教育资格证书、1984年6月30 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⑥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衢州市区(衢江区、柯城区)户籍的应、历届毕业生。
    ⑦根据浙教人[2012]65号文件精神,在衢江区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岗位的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前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衢江区第一小学(乘16、308路公交车到杨家站下车往北走,乘309路公交车到造纸厂站下车往北走)
    3、报名材料:报考者应如实填写《衢江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提供近期二寸彩照2张及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院校提供的教师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及其他所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⑦条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学校出具的代课教师时间及在岗年限证明。
    4、报名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每人收取80元报名费。
    5、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1)。
    6、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公告。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开考。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不予开考。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学科的考生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尾数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按有关程序实施。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自动放弃考核或不宜聘用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江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见习期一年。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
        四、其它事项
    1、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3)、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2、本公告在“衢江区政务网” 、“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衢江区教育网”发布。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查询“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衢江区教育网”。
    3、应聘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为体现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70-3838110。咨询电话:3838902。
    附件:1、2012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2012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表可自行下载、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填写要规范)
    3、衢江区人事招聘委托书
                           

     附件:附件.doc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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