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答题30问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7-12
1、已经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人员(含已入围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能否报考本次学员招录?
解答:
可以报名。若被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录取为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的,其报考本次学员的资格自动取消。2、对退伍军人有什么限制?
解答:
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考?
解答: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即使在2013年取得毕业证书的,也不能报考。
4、政法干警招录有无体检标准解答:
除报考警察类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比如司法助理员,采用正常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报考公安警察类岗位需要符合对应的人民警察招考的条件采用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
5、政法干警培养模式
解答: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一般的,本科是600/月左右,专科是500/月左右)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报考本科层次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后,方可交流。
6、各个省政法干警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真题都一样吗,是全国统一卷?还是各省单独命题?
解答: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各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虽然由各省单独命题,但都考查行测和申论两门。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全国统一。7、“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怎么理解和认定?
解答:
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不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等成人类教育毕业生。
8、高学历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低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岗位?解答:
可以。
9、如果学习不合格或者考上了不去有什么后果?
解答: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10、网上已经报完名,并且已经审核通过,是否可以再修改信息?
解答: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同级招考办同意后到当地考试机构修改。
11、2011年、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能不能视为应届生?
展解答:
不能。
12、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能否报考?
- 上一条: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考试大纲解读
- 下一条: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中民法复习策略
- 相关内容:
- 友情链接
- 凌华教育
- 金华人才考试网
- 杭州市人才网
- 桐庐人才网
- 湖州人才网
- 金华人才网
- 衢州人才网
- 丽水人才网
- 宁波人才网
- 温州人才
- 桐乡人才网
- 永康人才网
- 义乌人才
- 嘉兴人才网
- 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浙江人事考试网
- 东阳人才网
- 浦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 浦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Copyright © 2017 版权所有 凌华辅政教育 www.zjfzgwy.com 备案号:浙ICP备13006442号
电话:0571-89839908(杭州)0579-82887768 (金华)13336143337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骆家塘浙师大科技楼